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沭阳县“四个保障”做优民政基本公共服务

  • 发布日期: 2024-12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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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强化特殊困难群体救助,保障弱有所扶。聚焦共同富裕,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,持续保障改善民生。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至630元,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月提高至819元。广泛深入开展“苏扶助困、直达快享”社会救助宣传月主题活动,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。今年全县已发放城乡低保金30100万元、特困供养金3632.73万元、残疾人两项补贴11364.28万元、临时救助金858.67万元。

二是强化高龄老人照料服务,保障老有所养。统筹推进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,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、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。全县现有养老机构48家、社区照料中心42个、社区助餐点15家、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17个,累计完成适老化改造1650户。上半年投入282万元完成塘沟等12家敬老院升级改造,为269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拨付运营经费189万元。截至目前,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占比达17.5%,纳入探访关爱老人3169人,累计发放尊老金2916.25万元。

三是强化困境儿童关爱保护,保障幼有所育。坚持以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契机,积极探索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“一体两翼”新模式。投入800万元新建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、完善县乡村三级儿童关爱阵地,桑墟镇、青伊湖镇未保站被确定为省级示范未保站。开通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,投入12.68万元为803名重残儿童购买“江苏医惠保”,先后组织开展“暖心成长”“爱心暑托班”等关爱活动56场次,惠及留守儿童2150人次。全县现有困境儿童3319名,发放保障金1975.96万元、助学金51.25万元。

四是强化殡葬服务设施建设,保障逝有所安。以推进省级丧葬礼俗改革试点为契机,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走深走实。投入1000万元、占地145亩的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已完成土地报批工作,镇级公益性骨灰安放(葬)设施全覆盖。投入91万元改造5个乡镇老公墓,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提档升级。全面落实惠民殡葬,今年已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750万元。常态化开展殡葬法规政策宣传普及活动,全面倡导移风易俗和绿色生态文明殡葬,树立文明、节俭、绿色的新型殡葬风尚。    

(沭阳县民政局荣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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